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通知公告

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时间:2017-03-29 15:10:43  作者:  点击:

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学院各部门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

主校区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,共3天,4月1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,上双周周一的课。东胜校区4月1日至4月4日放假。

二、放假安排

(一)严格请销假制度。学生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、销假手续,学生团体活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,组织集体外出必须由班主任带队,并报学工处备案。学生出行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,要文明出游,注意保护环境。教职工放假期间离开鄂尔多斯,需与本部门负责人请假。部门负责人放假期间离开鄂尔多斯,需与院长请假,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。

(二)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各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,放假前要认真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,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特别要做好学生集体外出及节假日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;放假期间,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工作,保证信息畅通,注意防火防盗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
(三)加强值班工作。主校区和东胜校区带班领导、值班干部和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《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关于2016—2017学年第二学期值班安排的通知》和《内蒙古医科大学鄂尔多斯学院2016—2017学年第二学期值班表》要求,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。

(四)保持通讯畅通。放假期间,学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、班主任的手机需24小时开机,确保随时联络。

地址: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鄂尔多斯大街东1号  电话:0477-8591197  邮编:017000  

版权所有: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化学工程系  蒙ICP备17003790号